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20301]号)和《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12年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主设置与调整范围
1.我校2011年按照新学科目录对应调整获批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软件工程),可进行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
2.我校2002-2008年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二级学科设置与调整工作的领导、协调,统一组织、审核本单位的二级学科的新增设置、调整方案的论证、申报。统筹学科布局和资源配置,科学论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决杜绝片面追求学位授权点大而全的倾向。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高度自律,宁缺勿滥。(参看附件5:《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附件6:《中国传媒大学申请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基本条件和最低要求》)
2.各单位要结合此项工作,建立起“有上有下”的学科点动态管理机制,在新增学科点的同时,对原来设置的学科和方向进行适当调整,对人才培养口径过窄、师资队伍不足、生源匮乏、就业率过低的二级学科或方向,建议进行整合或撤销。
3.各二级学科及方向的教师队伍(学术梯队)成员、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不得临时拆借、重复填报。调入新增学科点的人员,不能在原二级学科点继续招生。
4.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
三、日程安排
日 期 | 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内容 |
| 召开有关单位主管领导会议,布置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 |
| 各单位撰写或修改申报材料(《备案表》、《论证方案》和《汇总表》) |
| 向学科办提交申报材料 |
| 召开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会 |
| 材料网上公示(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 |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表决通过拟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
四、材料报送
1.《备案表》、《论证方案》各一式10份,《申报表》一式3份,于
2.以上文档的电子版请按相应时间发送至211@cuc.edu.cn。
联系人:严文明 张涛 电话:65783497
请下载: 2012年自主设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