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4浏览次数: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20301]号)和《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12年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主设置与调整范围

1.我校2011年按照新学科目录对应调整获批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软件工程),可进行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

2.我校20022008年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工作的几点意见》(学位〔200247号)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须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的程序重新论证、公示、备案,未备案的二级学科将不再列入二级学科名录。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二级学科设置与调整工作的领导、协调,统一组织、审核本单位的二级学科的新增设置、调整方案的论证、申报。统筹学科布局和资源配置,科学论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决杜绝片面追求学位授权点大而全的倾向。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高度自律,宁缺勿滥。(参看附件5:《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附件6:《中国传媒大学申请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基本条件和最低要求》)

2.各单位要结合此项工作,建立起“有上有下”的学科点动态管理机制,在新增学科点的同时,对原来设置的学科和方向进行适当调整,对人才培养口径过窄、师资队伍不足、生源匮乏、就业率过低的二级学科或方向,建议进行整合或撤销。

3.各二级学科及方向的教师队伍(学术梯队)成员、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不得临时拆借、重复填报。调入新增学科点的人员,不能在原二级学科点继续招生。

4.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顺序号由学校统一编写。

三、日程安排

 

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内容

524

召开有关单位主管领导会议,布置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

531

各单位撰写或修改申报材料(《备案表》、《论证方案》和《汇总表》)

531

向学科办提交申报材料

610

召开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会

615

材料网上公示(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

720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表决通过拟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四、材料报送

1.《备案表》、《论证方案》各一式10份,《申报表》一式3份,于2012531前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2.以上文档的电子版请按相应时间发送至211@cuc.edu.cn

联系人:严文明  张涛     电话:6578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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