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机构设置、目标考核等工作,承担大学治理与战略研究任务。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和机构改革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学科规划和机构工作等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章程的研究、修订与解释,统筹学校治理与制度体系的规划建设

3.统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编制学校事业发展各分规划、部门/单位规划,督促推进规划落实和监测工作。

4.负责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制定建设方案、统筹资金分配,并落实监测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校学科布局管理与组织建设工作。

6.负责学位授权点建设,统筹学校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调整等工作。

7.统筹研究生专业及方向设置工作。

8.负责落实北京市支持“双一流”高校建设任务和推进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制定建设方案、统筹资金分配,并落实监测考核等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学科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学科评估、周期性核验、专项核验和国内外其他相关评估评价工作

10.负责研究制定学校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1.负责机构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职能调整,统筹机构编制核查等工作。

12.负责校务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日常事务,推进大学治理与战略研究。

13.完成上级单位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