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成立于2018年7月,由原学科建设办公室和发展规划办公室整合而成,是学校负责统筹协调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和战略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1.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章程,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学校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

2.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协调和评估发展规划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3.统筹学校学科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并协调推进落实。

4.管理学校“双一流”重大学科建设项目,组织编制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建立一流学科建设指标体系,对一流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5.负责组织学校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调整、备案等工作。

6.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开展的学科评估,统筹各类学科的合格评估、整体水平评估,完善自我评估机制。

7.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目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校属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并负责对其进行年终考评。

8.牵头制定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总体规划,围绕重要改革事项,组织专题调研,提供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

9.协同人事处做好学校职能机构的设置、调整及其职能设定和优化;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校重要资源配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

10.开展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追踪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和建设态势,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战略咨询。

11.密切联系协调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