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新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启动了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全国第三轮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2012年1月6日,我校召开了一级学科评估工作布置会,正式启动我校的参评工作。袁军副校长、各学院和研究院院长、学科秘书出席会议,会议由学科建设办公室李晓华主任主持。
李晓华主任首先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参加第三轮学科评估的邀请函》(学位中心[2011]76号)的文件精神,布置了本次一级学科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日程安排,对本次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和相应的变化进行了说明,并重点解释了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参评的有关规定。随后,与会人员就参评学科信息统计、材料整理与申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最后,袁军副校长作动员讲话,他说,学科评估是通过定期对已经获得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进行发展状况评价的动态管理机制,是完善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制的重要举措。他在简要回顾和分析了我校相关学科在2006年第二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情况后指出,本次学科评估是对我校三年学科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学科建设成效的一次阶段总结,有利于各学科查找在全国同类学科中的位置和影响度,查找问题与差距。针对本次学科评估工作,袁军副校长提出了几点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成立得力的评估工作小组;跨学院跨机构的学科要协作配合,学科办要随时提供良好服务,确保此次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评估材料的整理很重要,是评估的基础,各学科要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信息统计,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数据的严谨性。
会后,各一级学科所在单位都已开始启动相关工作。
本次学科评估是继2002年、2008年两轮学科评估后第三轮评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根据“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声誉”等评估指标体系,对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或二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
与第二轮学科评估相比,本次评估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强化质量评价,弱化规模与数量;二是突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三是加强国际化指标,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四是加强分类评估,突出学科特色;五是进行分层次评估,促进分层次办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对本次评估的结果按一级学科对参评单位进行排序,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杂志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