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2015年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5浏览次数: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编制2015年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京教财〔2014〕21号)、《北京市支持中央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京教财〔2010〕43号)等要求,现就组织2015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以下简称“共建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C}一、 {C}共建项目经费支持的方向与预算申报范围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总体安排,本次预算安排方向是用于支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大学生就业创业培养、教师队伍建设青年英才等共建项目,支持引导中央在京高校为北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带动北京市属高校整体水平和实力的提升。各单位结合共建项目支持方向,整合共建项目建设内容,在市教委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内申报(详见附件1)。

{C}二、 {C}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共建项目应当按照《北京市支持中央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教学科研资源分布、使用和共享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共建项目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按照年度内可完成的工作量编制申报2015年项目经费预算。

(二)加强共建项目论证,明确绩效目标和内容,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三)按照市财政局的表格样式填报项目预算申请书(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部门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3),填报要求详见附件4。

(四)项目开支标准执行北京市财政相关政策(详见附件5)。

(五)请各高校共建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并填报项目评审联系表(详见附件6)。

三、项目经费预算评审要求

2015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全部纳入北京市财政预算评审。各单位在上报项目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供项目预算的支撑材料(详见附件7)。

四、项目经费预算上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一)上报时间:12月15日-16日两天,9点至17点

(二)报送地点:市教委311会议室

市教委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和平门地铁西北角)

(三)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具体如下:

1.单位申请共建项目经费的正式文件;

2.共建项目预算申请书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3.评审支撑材料;

4.项目评审联系表。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均报送现场提交(一个项目放在一个文件袋内)。

各单位务必携带本通知到市教委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教委财务处 李 奇 66074323

市教委科研处 翟 昊 51994785

市教委高教处 赵晓琳 51994844

市教委人事处 纪奇明 51994905

市教委学生处 王英辉 6607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