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经条件复核和专家审议,现对各省(区、市)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1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署名向我办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受理匿名反映。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学位办
邮政编码:100816
传真:010-66021964
电子邮件:gn_xwb@moe.edu.cn。
附件:1. 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3. 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已有二级学科授权点新增为一级学科授权点)
4. 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
5. 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
6.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已有二级学科授权点新增为一级学科授权点)
7.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
8.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