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8浏览次数:29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

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教发[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信息附件:

2012073018203049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