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景枝 李芙蓉)12月1日,教育部核准了《中国传媒大学章程修正案》。
根据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学校内部治理新变化,我校于2019年3月启动章程修订工作,历经学习调研,起草修正案和意见征集,深入研讨、修订与研究审议,审定、补充与完善,报送教育部核准与再修订等五个阶段。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办学定位与使命”“治理结构”“教学科研机构”“学生”等相关章节的部分条款,并新增一条内容,修正案合计二十九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将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写入章程,二是将学校坚持系统治理、创新驱动推进办学治校取得的最新成果写入章程,三是修订部分文字表述及学校标识等重要内容。
章程修订工作组在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等有关要求,规范修订程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了学校职能部门、院系、广大师生校友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修正案》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教代会和党委全委会的审议和审定。
大学章程是大学的“宪章”和“根本大法”,是大学落实法人地位、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规范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的法定载体。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中国传媒大学章程》于2014年底制定完成,2015年6月26日经教育部核准后正式发布。章程颁布实施五年以来,有力推进了学校依章办学、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对加快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向全校和社会公布,组织做好新修订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传媒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zfs_gdxxzc/202012/t20201209_504395.html